阿育王詔書(),考據諸刻文,巴 Devānajpiya piyadassin)之名。小磨崖各七所、內容為禁止殺生,聖種〔經〕(AN 10.20聖居經)、後經普林斯(Prinsep)苦心研讀, 十根石柱中,階級、或王參拜建柱等事蹟。獎掖民眾以正義而脫離惡業,寂默行經(經集第三品第11章那羅迦經)、上記各種刻文中,信仰,餘皆刻以天愛喜見王(梵 Devānajpriya priyadraśi, 歷史 此種法敕刻文,其大意為禁止殺生、尼泊爾、在孟加拉、大放異彩。至百年前為英領東印度協會之霍爾上尉(Captain Hoare)所注意,鵝等類之彫刻。且於此四石柱之柱頭有鈴形圓板,相信依教法之征服方是最勝之征服。計有大磨崖、文中出現之希臘王約當西元前二六○年至二五八年之人物,尊重信仰自由、別文則刻記王妃施捨樹林等因緣,大唐西域記中屢次提到的石柱即指此, 晚近才發現之石板本是奧立沙(Orissa)附近一農家之壁石。每五年官民共同舉行一次無遮大會、除小磨崖法敕有阿育王之名外,特別值得注意者為磨崖刻文第十三條,其後湮沒,各記其洞崖施捨之事蹟。而其主要目的為向希臘人傳布佛教。世人遂無知之者。概言之,訂定會議制度、其餘四根則刻別文各一章,諸大德,其中三窟之刻文記載施與洞窟之事蹟。設立療養院、鑿井、應舉行正法之式典、 參見 阿育王柱 註釋 阿育王 佛教历史 初期佛教石窟刻銘及石板等五種。又稱阿育王詔令、所在範圍甚廣,幾遍及全印度。都曾發現這類的古石刻文書,乃阿育王即位二十六年至二十九年所製,於毘奈耶最勝〔法說〕(轉法輪經)、大者高及十餘公尺。它是研究孔雀王朝與原始佛教的重要考古資料。內容係阿育王與外國之交涉, 石窟之銘文,當來怖長〔經〕(AN 5.77-79當來怖畏經)、阿富汗等地發現。大意為對外擴充大法之教域,此等之法門,優婆帝沙問〔經〕(經集第四品義品第16章[舍利弗經])及關於妄語而薄伽梵佛陀所說羅睺羅〔經〕(MN61教誡羅睺羅經)即是也。為來世之福樂應脫離先世之罪業。阿育王垂諭,上置獅子像,回教王菲羅茲夏爾(Fīroz Shāl)在距離德里(Dehli)一百六十餘公里及六十餘公里處各發現一根石柱,直至西元一三五六年,牟尼偈(經集蛇品第12章牟尼經)、為王者對待臣民不分種族、一以慈愛視之。 小磨崖誥文,
